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代理的2016-MY056 “怀集县国有资产评估、财务专项检查服务机构资格商项目”的招标项目,现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份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14.2点更正为“14.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幢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2、原招标文件第九页“合同包一、二评分办法”更正为:
1、技术因素评分F1(满分60分)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评 分 细 则 |
满分 分值 | |||
优 |
良 |
一般 |
差 | |||
1-6 |
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用户需求书所作要求基础上为本项目提供的对项目实施具有实用性、促进性的优化服务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
5-4 |
3-2 |
1 |
0 |
5 |
1-7 |
政策解读: 根据投标人对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程度、为评估项目制定的适用性措施及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
5-4 |
3-2 |
1 |
0 |
5 |
3、原招标文件第十页“2、商务因素分 F2(满分30分)”更正为: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评 分 细 则 |
满分 分值 | |||
优 |
良 |
一般 |
差 | |||
2-3 |
根据投标人获得的评估资格证书的种类和等级进行评价: 每获得1种评估资格证书得基本分1分;若对应证书为甲级(或壹级、A级)及以上的,则相应增加1分;若该证书为乙级(或贰级、B级)的则相应增加0.5分,本项目满分1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
10 | ||||
4、原招标文件第第十一页“3、价格因素分F3(满分10分)”更正为: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评审价格最低的平均折扣率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5、原招标文件第十一页“合同包三评分办法”更正为:
1、技术因素评分F1(满分60分)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评 分 细 则 |
满分 分值 | |||
优 |
良 |
一般 |
差 | |||
1-6 |
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用户需求书所作要求基础上为本项目提供的对项目实施具有实用性、促进性的优化服务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
5-4 |
3-2 |
1 |
0 |
5 |
1-7 |
政策解读: 根据投标人对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程度、为评估项目制定的适用性措施及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
5-4 |
3-2 |
1 |
0 |
5 |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项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通知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四、采购人联系人:
1、采购人:怀集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8-5599806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8-2223011 传真:0758-252909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幢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