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 的委托,对 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购置和更新康复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01-178009-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购置和更新康复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3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2.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已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仍在有效期内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必须具备仍在有效期内,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①,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5.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经销代理授权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7.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如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已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4月13日至 2016年04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4 月 14 日至 2016 年 04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
联系人: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 联系电话:0757-86845834
传真:0757-86845834
邮编:51000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西路5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洪恒
联系电话:0758-2223011
传真:0758-2529090
邮编:52604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号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俏
联系电话:020-37650664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460530511296.pdf
2、招标文件:1460530349788.pdf
发布人: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