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代理的 “怀集县人民法院信息集控中心建设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4-146112-0010-1、项目编号:2016-MY077),现将原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磋商文件第12页商务因素评分中 “2-3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人员团队配备情况:”更正为: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评 分 细 则 |
满分 分值 | |||
优 |
良 |
一般 |
差 | |||
2-3 |
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人员团队配备情况: 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的项目人员团队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考察磋商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投入情况。 |
5 |
4-3 |
2-1 |
0 |
5 |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项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通知与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四、采购人联系人:
1、采购人:怀集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8-7787875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8-2223011 传真:0758-252909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幢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