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四会市人民法院办案囚车”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06月16日至2016年06月22日),并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拟采购项目内容、说明
1、项目预算:约人民币30万元。
2. 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履约地点 |
项目完成期 |
1 |
囚车 |
1台 |
江铃全顺牌:JX5049XQCML217座囚车,根据采购人使用需求进行改装 |
肇庆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45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三、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广州市顺福铃汽车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路水平街1367号
四、申请依据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采购囚车要求技术先进,设备稳定性、机动性、操控性要求高,而且必须安全耐用,要在车型优化基础上对囚车进行改装。故因设备特殊性,服务及时快捷性要求高,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及公示。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对拟定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名称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论证意见 |
陈智方 |
肇庆市粤运汽车运输公司 |
工程师 |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
王文超 |
荣发电脑商标制造厂 |
工程师 |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
张宗宏 |
肇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
高级工程师 |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
六、供应商登记
1、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登记截至日期:2016年06月22日下午17时;
3、登记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前台;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报价响应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到本公司报名登记。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四会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3113326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幢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06869
3、财政管理部门:四会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邓先生、程先生
联系电话:0758-3315416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