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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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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人民法院警车(囚车)购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信息来自: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人数:1295

一、采购单位:德庆县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7-146113-0012

三、采购项目名称:警车(囚车)购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履约地点

项目完成期

1

囚车

1

江铃全顺牌:JX5039XQCMB1警车(囚车),根据采购人使用需求进行改装

肇庆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45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采购警车(囚车)要求技术先进,设备稳定性、机动性,操控性要求高,而且必须安全耐用,供应商要在车型优化基础上对警车(囚车)进行改装。因本项目设备特殊性,服务及时快捷性要求高,只有拟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要求,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肇庆顺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肇庆市迎宾大道原大冲收费站旁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名称

工作单位

职称

论证意见

赵庆璋

肇庆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

高级工程师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王文超

肇庆市荣发电脑商标有限公司

工程师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马诺

肇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高级经济师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拟定供应商具有专业性及唯一性,能过满足本项目采购所需全部条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 08 15 日至 2016 08 19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德庆县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德庆大道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8-778072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

联系人:毛洪恒      联系电话:020-37650664

(三)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8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发布人: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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