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德庆县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6年08月23日就德庆县人民法院警车(囚车)购置(2016-MY12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7-146113-0012
二、项目编号:2016-MY123
三、项目名称:德庆县人民法院警车(囚车)购置
四、采购预算:30万元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肇庆顺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黄岗镇大冲收费站大楼东侧
七、项目名称:德庆县人民法院警车(囚车)购置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数 量:1台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肆佰元整(¥265,400.00元)
项目完成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
八、评审日期:2016年08月23日下午15:00分,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3室(即端州三路24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进行了评审。
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组成:
采购小组组长:于中华 组员:于中华、张宗宏、张领
九、评审意见
经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评审,肇庆顺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完成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价格合理,故单一来源采购小组一致推荐肇庆顺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8-7780723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06869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德庆县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