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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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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手机信息采集设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自: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人数:1338

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手机信息采集设备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60830日至20160905日),并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拟采购项目内容、说明

1、项目预算:约人民币30万元。

2. 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系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拟采购一批手机信息采集设备,该设备要求能快速提取手机上的逻辑数据(通讯录、短信、通话记录等)和虚拟信息数据(QQ、微信、微博、邮件、媒体文件等);3-5分钟就能采集完成,同时集成SIM卡读卡器和多功能只读读卡器,支持单独提取SIM/SD卡上的数据;集成手机网络阻隔器和信号干扰器;内网部署,内网直采,支持一键式完成手机采集、数据加密上传,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同时支持前后端数据联动,后端布控前端预警。

产品还支持选配银行卡、身份证信息采集,均支持一键采集操作,通过整合各类数据,提升采集信息的广度和深度。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三、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2

四、申请依据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及公示。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对拟定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名称

工作单位

职称

论证意见

欧光云

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高级工程师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潘志明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张翠兰

肇庆市财政局

经济师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六、供应商登记

1、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登记截至日期:20160905日下午17时;

3、登记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前台;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报价响应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到本公司报名登记。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94838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06869

3、财政管理部门:肇庆市高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8- 8399518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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