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第三荣军医院 的委托,对脑电图与诱发电位仪购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6-178006-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脑电图与诱发电位仪购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履约地点 项目完成期 一 广东省第三荣军医院脑电图与诱发电位仪购置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生效后15 个日历日内 注:本项目为整体采购项目,投标人对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采购涉及的货物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投 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仍在有效期内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具备仍在有效期内,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5、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9月06日至 2016年09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7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27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9 月 07 日至 2016 年 09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第三荣军医院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内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752-6696927 传真:0752-6691476 邮编:5161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号 联系人:毛洪恒 联系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邮编:52604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立雯 联系电话:020-37650664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