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6年08月23日就德庆县人民法院警车(囚车)购置(2016-MY12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9-146005-0026
二、项目编号:2016-MYGD123
三、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车辆(警用囚车)购置
四、采购预算:53万元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成交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顺福铃汽车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 卢九平
3.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1367号
七、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车辆(警用囚车)购置 |
江铃牌JX5049XQCMK |
1台 |
¥248,500.00 |
合同签订后30天 |
¥485,000.00 |
江铃牌JX5049XQCMJ1 |
1台 |
¥236,500.00 |
八、评审日期:2016年09月29日下午15:00分,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进行了评审。
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组成:
采购小组组长:李为民 组员:高品莉、李为民、陈焕群
九、评审意见
经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评审,广州市顺福铃汽车有限公司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83006209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37650664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