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采购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首 页 >> 采购信息公告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设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自: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人数:1356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肇庆市高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设备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61024日至20161028日共五个工作日),并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拟采购项目内容、说明

1、项目预算:约人民币37.4万元。

2. 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系肇庆市高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拟采购一批防空警报设备,主要包括: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P10单色LED屏多媒体警报器10.92平米(600W

1

2

P10单色LED屏多媒体警报器16.02平米(600W

1

3

运输、安装、辅材、调测、税费等

1

报警系统要求具备高性能的调制、解调技术,整个网络工作速度快,性能稳定,能在信号质量为2级时可靠检测警报信号。要求与现有报警控制系统兼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三、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100号海通大厦

四、申请依据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及公示。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对拟定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名称

工作单位

职称

论证意见

欧光云

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高级工程师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潘志明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张翠兰

肇庆市财政局

经济师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六、供应商登记

1、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登记截至日期:20161028日下午17时;

3、登记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前台;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报价响应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到本公司报名登记。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98813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06869

3、财政管理部门:肇庆市高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8- 8399518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1021

 

版权所有: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8-2806869  传  真:0758-2529090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37号7幢201写字楼   粤ICP备15046927号-1
制作维护:亿网行网络  推广支持:腾媒大数据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