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 的委托,对省动监所2016年第四季度进口仪器采购及省动监所2016科技部项目仪器采购(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
440000-201610-163052-0033,440000-201611-163052-0035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动监所2016年第四季度进口仪器采购及省动监所2016科技部项目仪器采购(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00,000
四、采购数量:2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2.本项目合同包二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不限制可以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竞争。
3.本项目合同包三采购涉及的货物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已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1月25日 至 2016年12月0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28 日 至 2016 年 12月 0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风信路11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20-84106845
传真:020-84106800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号
联系人:张建宏 联系电话:020-37650664
传真:0758-2529090 邮编:52604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立雯 联系电话:020-37650664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1480055677080.pdf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480059608467.pdf
发布人: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