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代理的2016-MY118 “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电梯设备”的招标项目,经采购人确认,该项目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已作修改,具体如下:
一、需修改的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四、报价要求”中 :
3、投标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实施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旧电梯拆除、井道修改、电梯安装完成的土建修饰工程、购置、安装、运输、保管、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情况等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修改为:
3、投标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实施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购置、安装、运输、保管、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情况等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根据有关规定,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项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采购人联系人:
1、采购人: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8-2621723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幢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