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四会市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四会市人民法院监控安保系统完善及维护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12-146115-0050、440000-201612-146115-0051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会市人民法院监控安保系统完善及维护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2.服务期限: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5.本项目为整体采购项目,磋商响应供应商对所有内容磋商响应时必须完整。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若非本项目主要设备(高清硬盘录像机、视频处理软件、47寸液晶壁挂一体机)制造商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合法经销授权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报价。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若非本项目主要设备(高清硬盘录像机、视频处理软件、47寸液晶壁挂一体机)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合法经销授权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2月14日 至 2016年12月2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6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2月 15 日至 2016 年 12 月1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四会市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四会大道行政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3113326
传真:0758-3113326 邮编:5262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号
联系人:张建宏 联系电话:020-37650664
传真:0758-2529090 邮编:52604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立雯 联系电话:020-37650664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2016-MYGD157 协议.pdf
2、招标文件: 2016-MYGD157 四会市人民法院监控安保系统完善及维护服务(网上公示稿1214)(2).pdf
发布人: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