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代理的“广宁县人民医院急诊救护车(采购编号:2016-MY216)于2016年12月27日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现经采购人确认,对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删除第五点中“5.3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仍在有效期内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的要求。
2、删除第六点中“6.3谈判响应供应商仍在有效期内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的要求。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以上所列述的内容在谈判文件中亦作对应变更,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项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通知与原谈判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8-8662715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小姐 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幢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