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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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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自: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人数:1537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宁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广宁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

1. 项目编号:2017-MYGDCQ002

2. 项目名称:广宁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

3. 采购预算:人民币 32 万元

4. 项目内容及需求:

4.1 采购内容: 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4.2 项目完成期: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4.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4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5. 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2 谈判响应供应商若非本项目主要设备(高清数字庭审主机、数字庭审应用软件)制造商的,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制造商的合法经销授权书原件。

5.3 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6.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307日起至20170310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前台。谈判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6.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2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3谈判响应供应商若非本项目主要设备(高清数字庭审主机、数字庭审应用软件)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的合法经销授权书原件。

7.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等资料费用另计,标书售后不退。

8.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0316日下午02:30-03:00(北京时间)。

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316日下午03: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 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3501室。

11. 本采购项目谈判文件公示期为20170308日起至20170310日三个工作日。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谈判响应供应商关注。

12. 交通拥堵,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1采购人:广宁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8-8626032

13.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37650664    传真:020-3765425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3501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0307

 

附:2017-MYGDCQ002 广宁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网上公示稿03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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