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怀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 县委县政府行政中心气体消防灭火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24-201703-H700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委县政府行政中心气体消防灭火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9,851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2、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履约地点 |
项目完成期 |
一 |
县委县政府行政中心气体消防灭火系统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肇庆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如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31日 至 2017年04月2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幢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1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1开标室(即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消防大队东侧)
十、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1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1开标室(即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消防大队东侧)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01 日至 2017 年 04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怀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委县府行政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5863336
传真:0758-5863336 邮编:5264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幢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联系人:梁晓红 联系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邮编:52604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0686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