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MYGD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3765066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14号 联系方式:许小姐 电话:020- 84187600 传真:020- 344663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37650664 传真:020-37654254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主要技术要求 履约地点 项目完成期 一 全自动非接触式眼压计、综合验光组合台 1套 38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二 高浓度人工碳酸泉系统装置(碳酸泉发生器)、电脑干扰电疼痛治疗仪 1台 27.50 注:本项目分为两个合同包采购,投标人可对一个或两个合同包进行投标响应,但对各合同包的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合同包一、二采购的货物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不限制可以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竞争。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适用于合同包一、二: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仍在有效期内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4、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3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仍在有效期内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发布人: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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