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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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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信息中心高要区政务综合办公系统(综合办公系统基础功能、系统线接入)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自: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人数:2837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1023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肇庆市高要区信息中心高要区政务综合办公系统(综合办公系统基础功能、系统线接入)(441283-201710-159-0006)(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需要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的“二、评分标准”中“(二)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 1-3个。”变更为“(二)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3个。”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八、知识产权”补充内容:

1、本技术项目开发的软件系统包括:中标人直接向采购人提供的自有核心技术软件模块,以及采购人委托中标人定制开发的软件功能系统两部分。2、中标人对自有核心技术软件模块拥有其完整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不因该项目合作发生权益转移。3、采购人委托中标人定制开发的软件功能系统(指中标人在其自有核心技术基础上根据采购人需求定制开发的软件功能系统部分),采购人独立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4、采购人拥有整套软件系统永久使用的权利,并对本软件具有申报奖项的权利,如采购人基于采购人应用软件进行自主研发的二次开发产品,其著作权(版权)归采购人所有。5、中标人为开发自行购买的设备、资料等归中标人所有。6、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的需求设计、软件代码和文档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为本技术项目以外目的使用。7、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将开发软件向第三方提供、泄漏、销售、转租、转借、转让或提供分许可、转许可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8、除为了系统备份、测试、维护或恢复的目的而制作开发软件的复制品外,中标人不得制作、指使第三方制作或许可第三方制作该开发软件的复制品。9、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对开发软件进行翻译、反向工程,在开发软件的基础上书写或开发衍生软件、衍生产品或其他软件。10、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除掉或掩盖有关开发软件著作权或商标的标志。”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十、付款方式”中“3)第三期货款支付:余款(合同额的20%)从第二年服务期开始,以年为单位分四期支付,每年服务结束后12月份内支付给中标人。”变更为“3)第三期货款支付:余款(合同额的20%)从第二年服务期开始,以年为单位分四期支付,于每个服务年度的最后一个月份内支付给中标人。”

根据有关规定,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项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20171113150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0686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9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联系人:陈冠宇    联系电话:0758-2223011

传真:0758-2529090 邮编:526040

(三)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信息中心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城区府前大街106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90000-603

传真:0758-8399903 邮编:5261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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