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203-201804-0012-0009
三、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超宽光谱现场物证搜索摄录系统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9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5.1 采购内容: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5.2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5.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本项目已经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现诚邀广州市嘉安警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2 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谈判响应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3 谈判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谈判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4 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报价。
谈判响应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5月09日下午02:30-03:00(北京时间)。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9日下午03: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即端州三路24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嘉安警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景邮路12号(A栋)1318房(仅限办公用途)
请上述供应商在2018年04月28日起至2018年05月0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前台。采购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采购文件公示:点击下载
委托代理协议公示:点击下载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年05月02日至 2018年05月08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毛先生 联系电话:0758-280686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2172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幢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联系人:陈冠宇 联系电话:0758-2223011
传真:0758-2529090 邮编:526040
(三)采购人: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长圆路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21723
传真:0758-2623789 邮编:526070
(四)财政部门: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港口路1号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8-2623616
发布人: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