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8-MY051
三、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防空警报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0.99 万元
五、拟采购的项目内容、说明
本项目系肇庆市高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的肇庆市高要区防空警报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对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平战结合能力要求比较高。本次升级改造对全区1台中间站警报控制器、5台电声警报一体机、4台多媒体控制终端和5台电动警报控制终端进行更新换代,新增3台电声警报一体机(替换原有的2台南通电声警报器和1台电动警报器)。升级后系统各项功能和技术指标符合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通用要求》,实现高要区人防系统全天候、全时域、全覆盖和快速反应地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的能力。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备注 |
1 | 中间站警报控制器升级 | 1 | 含控制软件 |
2 | 电声警报一体机 | 3 |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服务。 |
3 | 电声警报一体机升级 | 5 | 在原有设备上升级 |
4 | 电动警报控制器 | 5 |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服务。 |
5 | 多媒体警报控制器升级 | 4 | 在原有设备上升级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肇庆市高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并结合肇庆市高要区的实际情况,升级改造后的防空警报控制系统需与肇庆市高要区防空警报控制系统匹配、兼容,保证警报信号实现互联互通。
2.因肇庆市高要区防空警报控制系统的前期多次升级改造及设备供应均是由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为保证本项目升级改造后系统的技术功能与肇庆市高要区防空警报控制系统保持一致,只能由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100号海通大厦16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年08月01日 至 2018年08月07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0686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9881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幢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联系人:陈冠宇 联系电话:0758-2223011
传真:0758-2529090 邮编:526040
(三)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25号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98813
(四)财政部门:肇庆市高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102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99518
发布人: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