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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医院被服布类洗涤服务社会化项目重招更正公告
信息来自: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人数:5892

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被服布类洗涤服务社会化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2018-MYGDZC005A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37650664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8月1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10月0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被服布类洗涤服务社会化项目重招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808/t20180816_1049071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2页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中4.1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现更正为“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原招标文件第2页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中4.1采购内容“最高限价(万元):1849.231282”

现更正为“最高限价(万元):924.615641”

(3)原招标文件第2页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中“5.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较大数额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罚款。】”

现更正为“5.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原招标文件第3页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中“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9月06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9.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现更正为“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9.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原招标文件第4页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 一、采购内容一览表“最高限价(万元):1849.231282”

现更正为“最高限价(万元):924.615641”

(6)原招标文件第12页(3)“本项目采购采用单价报价形式,并按用户需求书清单中的参考数量合计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即每项服务按用户需求书中提供的年参考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报价,并将各项投标服务的投标报价的合计×2年,作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本项目的价格评审以投标总报价为依据。投标人若中标,投标单价不可改变,本洗涤价格已包含收送人工费、洗涤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另附加任何费用。”

现更正为“本项目采购采用单价报价形式,并按用户需求书清单中的参考数量合计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即每项服务按用户需求书中提供的年参考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报价,并将各项投标服务的投标报价的合计×1年,作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本项目的价格评审以投标总报价为依据。投标人若中标,投标单价不可改变,本洗涤价格已包含收送人工费、洗涤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另附加任何费用。”

(7)原招标文件第12页广东省人民医院医用织物洗涤限价表中“最高限价:¥18,492,312.82元”

现更正为“最高限价:¥9,246,156.41元”

(8)原招标文件第12页广东省人民医院医用织物洗涤限价表中“投标总报价(2年合计),以上各项投标报价的合计×2:”

现更正为“投标总报价(1年合计),以上各项投标报价的合计×1:”

(9)原招标文件第29页 六、服务期限及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方式“1. 服务期限为2年,自合同约定履行起始之日起算,并由采购人做好充分评估(评估内容及标准详见上述附表一、二、三)。”

现更正为“1. 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约定履行起始之日起算,并由采购人做好充分评估(评估内容及标准详见上述附表一、二、三)。”

(10)原招标文件第34页 十一、特别说明中增加条款3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合同格式的要求完成合同文本编制,并递交招标人审核;如出现中标人不能按期递交合同文本,拖延合同签订进度的情况,招标人将记录在案;每拖延一日,招标人有权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扣减履约保证金。(如招标项目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支付过程中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扣减支付款项)”

(11)原招标文件第35页“11.未满2年经营权限,中标人自行终止执行合同的,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将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现更正为“11.未满经营权限,中标人自行终止执行合同的,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将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2)原招标文件第39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

现更正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13)原招标文件第44页1、服务评价F1表3、投标人服务距离的比较详细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服务距离进行比较,洗涤厂房距离采购人(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30公里或以内者得6分;30-50公里者得4分(不含30公里);50-70公里者得2分(不含50公里);超过70公里的不得分,未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全者不得分。”

现更正为“对各投标人的服务距离进行比较,洗涤厂房距离采购人(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40公里或以内者得6分;40-70公里者得4分(不含40公里);70-100公里者得2分(不含50公里);100-130公里者得1分(不含100公里);超过130公里的不得分,未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全者不得分。”

(14)原招标文件第45页1、服务评价F1表4、应急响应能力评审内容“应急响应措施:投标人与其他洗涤服务企业签有互助合作协议,具有保障医院紧急洗涤需求的服务能力。”

现更正为“投标人与其他洗涤服务企业签有互助合作协议(具有不低于投标人资质的同类医疗医用织物洗涤公司),具有保障医院紧急洗涤需求的服务能力。”

(15)原招标文件第45页1、服务评价F1表5、企业服务质量详细评分细则“每提供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用户出具满意度评价资料,且评价为满意或以上的,得2分,满分6分,未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全者不得分。”

现更正为“每提供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用户出具满意度评价资料,且评价为满意或以上的,得2分;每提供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300万元)用户出具满意度评价资料,且评价为满意或以上的,得1分。满分6分,未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全者不得分。”

(16)原招标文件第63页第四章合同格式“第四条  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社会化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即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现更正为“第四条  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社会化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即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7)原招标文件第67页第四章合同格式(八)其他约定中增加条款“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合同格式的要求完成合同文本编制,并递交招标人审核;如出现中标人不能按期递交合同文本,拖延合同签订进度的情况,招标人将记录在案;每拖延一日,招标人有权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扣减履约保证金。(如招标项目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支付过程中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扣减支付款项)”

(18)原招标文件92页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响应表“4、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2年,自合同约定履行起始之日起算”

现更正为“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约定履行起始之日起算”

(19)原招标文件92页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响应表“6、报价要求:本项目采购采用单价报价形式,并按用户需求书清单中的参考数量合计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即每项服务按用户需求书中提供的年参考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报价,并将各项投标服务的投标报价的合计×2年,作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本项目的价格评审以投标总报价为依据。投标人若中标,投标单价不可改变,本洗涤价格已包含收送人工费、洗涤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另附加任何费用。并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进行明细报价。”

现更正为“报价要求:本项目采购采用单价报价形式,并按用户需求书清单中的参考数量合计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即每项服务按用户需求书中提供的年参考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报价,并将各项投标服务的投标报价的合计×1年,作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本项目的价格评审以投标总报价为依据。投标人若中标,投标单价不可改变,本洗涤价格已包含收送人工费、洗涤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另附加任何费用。并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进行明细报价。”

(20)原招标文件中第100页“2、本项目采购采用单价报价形式,并按用户需求书清单中的参考数量合计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即每项服务按用户需求书中提供的年参考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报价,并将各项投标服务的投标报价的合计×2年,作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本项目的价格评审以投标总报价为依据。”

现更正为“2、本项目采购采用单价报价形式,并按用户需求书清单中的参考数量合计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即每项服务按用户需求书中提供的年参考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报价,并将各项投标服务的投标报价的合计×1年,作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本项目的价格评审以投标总报价为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小姐  电话:020-838278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号港汇大厦1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先生  电话:020-37650664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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