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委托,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自卸车”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2014-MY188
2. 招标项目名称:自卸车
3. 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 45 万元
4. 项目内容及需求:
4.1 采购内容: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4.2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4.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图纸等资料费用另计。标书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9.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306室。
11.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3. 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http://www.zqas.gov.cn)、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aoqing.gov.cn/)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4. 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15.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办联系方式:
15.1 采购人: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8-2258848
15.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号
15.3采购办: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8-2232802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