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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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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白云街家庭综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自: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人数:2518

受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白云街道办事处委托,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白云街家庭综合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2015-MYGZ001招标文件,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26日至2015212日,共五个工作日。

1. 招标编号:2015-MYGZ001

2.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白云街家庭综合服务项目

3. 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 600 万元(人民币200万元/年,共3年)

4. 服务内容及要求:

4.1 服务内容简述表: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采购预算

最低服务总工时

最高服务总工时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白云街家庭综合服务项目

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三年,一年一签

人民币200万元/年,人民币600万元/三年

一年工时:27440小时

三年总工时:82320小时

一年工时:30184小时

三年总工时:90552小时

备注:

1)投标人所投计划服务总工时量低于本项目最低服务总工时量或高于本项目最高服务总工时量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为整体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服务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2 服务范围: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管辖范围。

4.3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4 本项目属于 C9917 服务类“街道、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

4.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 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

5.3 曾承接全市街道家综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1]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

5.3.1 未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或参与评估获得“4A”以下(含“4A”)等级的社会组织全市承接的家综服务项目数不得多于3个(截止至截标前),且项目的优良率不得低于40%

5.3.2 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5A”等级的社会组织全市承接家综服务项目数不得多于5个(截止至截标前),且项目的优良率不得低于40%

5.3.3 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社会组织,其承接所有家综项目的“优良率[2]”须不得低于60%

5.3.4 承接过本街家综服务项目,且曾在项目评估中(含中、末期评估)获得过“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的社会组织。

5.4 未曾承接家综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5.4.1 社会组织须在2013630日前成立。

5.4.2 社会组织须有承接单项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项目经验,且项目评估(含中、末期评估)的“优良率”须达到80%以上(含80%)。

5.4.3 社会组织目前至少配置5名以上(含5名)的专职工作人员(以社保缴纳为标准)。

5.5 投标人承诺每年须整合不少于人民币6万元的社会资金用于家综服务;

5.6 参加本次家综服务项目招标的社会组织须提供承接服务情况、历次服务项目评估成绩(含中、末期评估成绩)以及诚信承诺书,保证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5.7 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5.8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9 在参与社会购买服务竞争前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5.10 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社会工作专业专职队伍,具有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库,以及拥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广阔的视野。应有承接社会工作项目经验(长者、青少年等服务领域其中一项以上);

5.11 能遵从广州市关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要求和有关规定,规范、有效利用资金,为社区居民最大程度提供综合性社会服务;

5.12 能在遵守《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街道实际需要,设计特色项目,树立街道服务品牌;

5.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为保障公平,同一法人或在广州不同行政区域具有同一机构标志、同一核心名称的社会组织认定为本内容中的一个“社会组织”,机构在提供项目情况表时应将所有情况一并填入。

[2] 优良率=历次获得“优秀”和“良好” 的总次数 / 历次评估的总次数(包含中、末期评估)(等级标准参照《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穗民〔2010221号)关于考核评估结果评价的规定)。

6.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26日起至2015226 (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如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6.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4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5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图纸等资料费用(若有)另计。标书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227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9.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2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126号“龙湖大厦”(东山湖公园正对面)裙楼401室。

1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2.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 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1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4.1 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白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麦先生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38-1

14.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2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37628984   传真:020-37650864

14.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126号“龙湖大厦”401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25

 

         账户类别

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

中标咨询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费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肇庆端州支行

广东南粤银行肇庆分行

   

2017002219022552376

970001230900000171

收款单位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财务部门电话

0758-2806869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http://www.gzg2b.gov.cn/Sites/_Layouts/ApplicationPages/News/NewsDetail___id$1$3cda47c0-42e1-4265-9668-1a42a942d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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