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德庆县实验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5年3月10日发布的“一体式电脑”(项目编号:2015-MY035)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正,本修正公告所列述的修正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修正公告内容为准。
一、需修正的事项及内容
1、原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修正为: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期至:2015年4月9日17:00时止。
3、本项目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4月9日17:00时止。
4、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延期至:2015年4月10日上午9:30-10:00。
5、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4月10日上午10:00。
6、凡涉及上述修正内容的相关内容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二、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德庆县实验小学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8-7762424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号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