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防空警报设备”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9日),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货物、服务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拟采购项目内容、说明
1、采购预算:人民币38.7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2. 项目内容及需求:
2.1 采购内容: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2.2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2.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合同包 |
品目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一 |
1-1 |
电声一体机(2000W) |
2台 |
1-2 |
学校单色LED屏多媒体警报器9.6平米P10(600W) |
2套 | |
1-3 |
电动警报器 |
1台 | |
1-4 |
运输、调测、税费等 |
1项 |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报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警报设备生产单位资格认证书。
3、报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信息系统建设保密项目设计(施工)甲级资质认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三、拟定供应商名称:
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四、申请依据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五、供应商登记
1、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登记截至日期:2015年5月29日下午17时;
3、登记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前台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报价响应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人民防空警报设备生产单位资格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人防信息系统建设保密项目设计(施工)甲级资质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到本公司报名登记。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高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高要市府前大街25号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98813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58-2806869
3、监管部门:高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高要市府前大街
联系人:吕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99518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