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德庆县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的“德庆县2015年火烧迹地造林项目”(项目编号:2015-MY107)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正,本修正公告所列述的修正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修正公告内容为准。
一、需修正的事项及内容
1、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修正为:
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7月7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2、凡涉及上述修正内容的相关内容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二、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德庆县林业局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58-7789116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号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