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宁县财政局委托,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广宁县财政局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2015-MY209
2. 招标项目名称:广宁县财政局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服务
3. 招标项目类别:服务类
4. 项目内容及简要服务要求:
4.1招标项目内容:确定肇庆市广宁县党政机关2015至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四家,定点在广宁县南街镇内。
4.2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日期起至2016年12月31日。
4.3 招标最高限价
会议类别 |
会议费综合定额 单位:元/人·天 | |||
合计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
一类会议(最高限价) |
350 |
150 |
150 |
50 |
二类会议(最高限价) |
270 |
120 |
110 |
40 |
三类会议(最高限价) |
250 |
100 |
110 |
40 |
4.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A.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C.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2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11月30日起至2015年12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如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6.1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7.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图纸等资料费用另计。标书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1室(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县人社局6楼)
11. 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7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2. 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aoqing.gov.cn)、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dgn.gov.cn/)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 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14. 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4.1 采购人:广宁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8-9633767
1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2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号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0日
温馨提示:请未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及时登录http://www.gdgpo.gov.cn/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