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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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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人民法院办案囚车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信息来自: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人数:1491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会市人民法院委托,对“四会市人民法院办案囚车”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本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现诚邀广州市顺福铃汽车有限公司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编号:2016-MY085

2. 项目名称:四会市人民法院办案囚车

3. 采购预算:人民币30 万元

4. 项目内容及需求:

4.1 采购内容: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4.2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4.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 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采购文件购买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714日起至20160721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前台。采购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6.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2 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6.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复印件;

6.4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有效复印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采购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图纸等资料费用另计,标书售后不退。

8.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0722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9. 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607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 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内(四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11. 交通拥堵,递交响应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1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2.1采购人:四会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8-3113326

12.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201写字楼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0714

温馨提示:请未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及时登录http://www.gdgpo.gov.cn/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468476932514.pdf

2、采购文件1dEPbr4t

3、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履约地点

项目完成期

四会市人民法院办案囚车

1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肇庆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45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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