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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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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信息来自: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人数:1335

受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委托,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业务装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根据相关部门批复,本项目属于涉密采购范畴,招标文件不进行公示,投标人应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及《保密协议》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2016-MY110

2. 招标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业务装备

3. 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255.50万元

4. 项目内容及需求:

4.1 采购内容: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4.2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4.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2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保密协议,承诺对本项目所有信息保密。

5.3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0718日起至20160805 (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http://www.gdgpo.gov.cn/)供应商库中注册后,授权代表携带如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6.1 保密协议 (按提供格式盖章签署,请点击打开保密协议(供应商).pdf)

6.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3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等资料费用另计。标书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0808日下午02:30-03:00(北京时间)。

9. 投标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0808日下午03: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三楼开标室305室(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2. 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aoqing.gov.cn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 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14.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办联系方式:

14.1 采购人: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8-3366109

1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201写字楼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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