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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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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信访局广宁县网上信访综合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信息来自: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人数:1264

受广宁县信访局委托,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广宁县信访局广宁县网上信访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2015-MY219

2. 招标项目名称:广宁县信访局广宁县网上信访综合管理系统

3. 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 59.60万元

4. 项目内容及需求:

4.1 采购内容: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4.2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4.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3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1209日起至20151228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图纸等资料费用另计。标书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1229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9. 投标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12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县人社局6楼)评标1室。

11. 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1210日起至2015121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2. 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aoqing.gov.cn)、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dgn.gov.cn/)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 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1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办联系方式:

14.1 采购人:广宁县信访局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8-8632375

14.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2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14.2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

14.3 采购办:广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33767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1209

 

2015-MY219 广宁县信访局广宁县网上信访综合管理系统(网上公示稿1209).pdf

2015-MY219 政采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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