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广电二期大楼全媒体新闻演播中心灯光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EQX201602G005
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4-18500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电二期大楼全媒体新闻演播中心灯光系统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60万元
四、简要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广电二期大楼全媒体新闻演播中心灯光系统 |
1项 |
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系统及设备完全交付使用时间为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本项目采购涉及的货物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或者是中国境内非限制的进口产品。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省级及以上电视台、或省会城市电视台演播室灯光系统的集成案例证明至少2个并且单笔合同金额在三百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验收报告加盖公章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从2016年06月21日至2016年07月05日现场报名购买或邮寄,具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符合资格的投标人需携带或邮寄以下报名材料到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投标人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2日10: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7月12日09:30-10:00。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十二、本公告限期(5个工作日):自2016年06月22日至2016年06月28日止。
十三、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告)
①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
③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④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myzbdl.com)。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东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方式:020-26188157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方式:020-3765066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1日
附:1、招标文件(1466475830152.pdf);2、委托代理协议(1466478643365.pdf)
温馨提示:请未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及时登录http://www.gdgpo.gov.cn/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