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宁县水务局委托,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全县捆绑PPP项目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2016-MY106
2. 招标项目名称: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全县捆绑PPP项目咨询服务
3. 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 233 万元。
4. 服务内容及要求:
4.1 服务内容:为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全县捆绑PPP项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PPP项目合同签订实施进入建设阶段之日止。
4.3 服务资格商数量:一家。
4.4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5.3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07月15日起至2016年08月0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如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6.1 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3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7.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图纸等资料费用另计。标书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8月05日下午02:30-03:00(北京时间)。
9.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5日下午03: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01室。
11. 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07月18日起至2016年07月22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2.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aoqing.gov.cn/)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 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14.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4.1 采购人:广宁县水务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8-8669060
1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37号第7幢201写字楼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对面)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15日
附:1、招标文件1468566922025.pdf;2、委托代理协议1468567645951.pdf
温馨提示:请未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及时登录http://www.gdgpo.gov.cn/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